记者:刘洋
实施“河长制”、保护水安全,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和事业,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坚持树立大局意识,以对历史、对人民、对未来负责的态度,重视和加强水质保护,注重协调配合,抓好推进实施,确保“河长制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一是组织体系到位。统筹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,兼顾开发与保护、建设与管理,全面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局、场两级河长制,在辖区内的每条河流、每个河段都落实河长,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、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。坚持问题导向,因地制宜,因河施策,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。
二是责任传导到位。“河长制”的责任主体是“河长”,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。把责任压实,把实施“河长制”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。
三是宣传引导到位。在推进“河长制”工作中,宣传引导非常重要,宣传到位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等媒介,开展宣传动员,让全局上下认识到实施“河长制”、保护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同时在电视台开辟“河长”专栏,播放相关法律法规,倡导低碳生活方式,提高群众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,形成群众关心、支持、参与、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。
四是履职尽责到位。“河长制”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。建立职责明确、协调顺畅、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,逐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,做好执法监管等工作,建立“河长+警长”制度,强化执法监管,营造依法管水、治水的法治环境。各单位、各部门之间积极配合,坚持综合执法,有效联动,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